1月6日,学校接到吉林市总工会下发的通报。该通报对全市企事业单位参加劳动关系“和谐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该通报表彰了竞赛先进单位100个,我校获评“劳动关系‘和谐杯’竞赛标兵单位”。
我校工会主席何加军,获评“劳动关系‘和谐杯’竞赛先进个人”。
该活动主要表彰企事业单位在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中,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