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统计2020年度教职工独生子女情况的通知
日期:2020年12月15日 15:53  发布人:  浏览量:

 各基层妇委会:

为保证2020年度独生子女费的准确发放,现需统计各单位教职工独生子女情况。

一、统计人员范围

1.2020年新生二胎的教职工和现在已孕第二胎的教职工。

2.20201月至202012月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的教职工。(因按月发放独生子费,时间需精确到月)

3.新入职教职工的独生子女且201611日前出生的。(因2016年国家开放二胎政策,所以2016年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都不再享受独生子女政策。)

不在上述统计范围内的教职工独生子女情况不再重复统计,独生子女费按月发放,每人每月10元,年满十八周岁的独生子女不再享受该政策。

二、上报要求

1.请在统计人员范围内的教职工认真填写《2020年独生子女统计情况统计表》(见群共享)。

2.请各基层妇委会主任将本单位独生子女情况统计汇总后,于1218日(周五)下班前将统计表的电子版发到E-mail:187009826@qq.com

联系人:张伟萍     联系电话:50218

2020年独生子女情况统计表.xls

点击数: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