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及互助金申领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6年03月25日 00:00  发布人:  浏览量:

各基层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教职工,体现人文关怀,学校工会参加吉林市总工会组织的2016年度《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活动(包括住院、意外、重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

全校在职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共计参保人数611人。

二、保障计划时间

2015123020161229日。

三、保障计划缴费

由学校工会全额出资办理,130/人。

四、2016年保障期的活动条款变化情况

此保障计划从2008年开始,每年条款都有一些变化,今年变化较大。

1.取消重大疾病和慢性病门诊报销;

2.住院医疗报销每年2次,报销比例为统筹基金报销额20%70%

3.重大疾病互助金为8000元,甲状腺癌互助金为1000元。

五、保障计划所需材料

1、住院医疗

1)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

2)出院记录(小结)(需加盖医院医务处或病案室章);

3)住院费用总清单;

4)身份证、交通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正面印在一张A4纸)。

2、意外伤害

1)病情介绍书(县级以上医院);

2)医院CT片、X光片或核磁片;

3)皮裂伤、软组织伤者必需提供患者正面及患处数码照片各1张(或提供U盘);

4)身份证、交通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正面印在一张A4纸)。

3、重大疾病

1)首次确诊住院病历复印件(癌症、重大疾病需同时提供病理报告单、血液、影像检查等疾病确诊相关的检查、检验结果等资料);

2)病历调查委托书;

3)身份证、交通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正面印在一张A4纸)。

 

申领材料提交地点:机关楼804

联系人:韩老师

 

                                                     校工会

                                                   2016年3月23

点击数: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