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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学校第三十三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日期:2013年04月22日 00:00  发布人:  浏览量:

机关各处、各院(系)、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学校文体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吉林医药学院第三十三届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运动会时间  

      201352324日  

二、运动会地点  

    学校体育运动场  

三、参加人员  

机关、基础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检验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影像系、直属单位、附属医院等所属在职、在校师生员工。         

四、组别及项目  

   (一)学生组 :以各院、系为单位组队。  

    1.学生男子组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接力、4×400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拔河(运动会前比赛,成绩计入团体总分)、阳光长跑(运动会前由军事体育教学部组织完成,成绩计入团体总分),共14项。 

   2.学生女子组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接力、4×400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拔河(运动会前比赛,成绩计入团体总分)、阳光长跑(运动会前由军事体育教学部组织完成,成绩计入团体总分),共14项。  

    3.不分组比赛项目:团体健美操、第九套广播体操正式版(201188日审定)。  

    4.风采展示:护理学院太极拳表演( 200人),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参加展示演出,组委会将在经费上予以适当支持。  

(二)教工组:以机关、各院、系、直属单位及附属医院工会为单位组队。直属单位联合组队,由直属医院负责组织。  

    1.教工男子A组,限35岁以下。项目: 100、200、4×400接力、4×100接力、跳远、铅球,共6项。  

    2.教工男子B组,限36岁以上。项目:100米、200米、4×50接力、实心球投远,共4项。    3.教工女子A组,限35岁以下。项目:100米、200米、4×100接力、跳远、实心球投远,共5项。  

    4.教工女子B组,限36岁以上。项目:100米、200米、4×50接力、实心球投远,共4项。     5.教工男女集体项目:男、女拔河(运动会前完成比赛,成绩计入团体总分),男女混合4×100接力,共3项。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资格   凡在校在册学生、在职教职员工,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比赛者,均可报名。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1.单项:学生组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教工组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2人。单项运动员可兼报接力和其它集体项目。  

    2.接力:学生组每代表队限报男、女各两组。教工组限报男、女各一组。  

    3.拔河:每代表队限报男、女各一组,每组12人,含替补2人。 

4.广播体操:分表演和比赛两个阶段,每代表队200人,男女不限,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代表队人数不少于50人。 

   5.团体健美操:每代表队人数不少于200人,男女不限,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代表队人数不少于50人。健美操采用千人共同表演的形式,每单位指定专人到指定地点学习动作,各单位分别组织练习(具体学习时间另行通知),表演当天由裁判深入每个方阵现场打分。  

    6.报名截止时间:电子报名表网上下载,并于2013510日下班前报工会。逾期不报名视为放弃,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电子、纸制版各一份)  

六、竞赛办法  

   (一)田径项目比赛采用国家《田径竞赛规则》。  

   (二)学生组男、女100米、200米,采用分组一次性预赛,按成绩取前八名参加决赛。其他竞赛项目,直接分组决赛,取前八名计入成绩。  

   (三)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于胸前、背后佩戴两块编号相同的号码布或接力队标志,否则不记成绩。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项目名次  

    1.单项比赛取前八名计入成绩。学生组奖励前六名,教工组奖励前三名。参赛人数在八人以下者录取名次逐一递减 。报名4人以下的项目,取消比赛。  

    2.单项取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分别按97654321分计分。如名次并列,则分别按并列名次和下一名次得分之和的一半记分。  

    3.接力、拔河、团体健美操、阳光长跑按单项计分标准加倍计分,教工组混合接力得分男女均分。广播体操项目比赛按单项计分标准的3倍计分。 

   4.破记录者另加10分。  

(二)团体名次  

    1.单位团体名次:按各代表队运动员在比赛中的得分总和排序。学生组、教工组各取前三名。  2.学生组男子、女子团体总分名次:各取前三名。  

    3.团体名次总分相等时,破记录多者名次在前,如仍相等,获第一名多者在前,以此类推。     4.设组织管理奖2个,团队风尚奖3个(仅在学生组评选)。 

   5.设优秀运动员奖2名(仅在学生组中评选)。 

   6.如违反比赛规程或弄虚作假,取消比赛资格或成绩,情节严重者,扣除其代表队团体总分20分。  

八、工作分工  

   (一)学校工会负责协调运动会各项筹备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及要求,完成相应任务。  

   (二)筹备小组由学校李然斌副校长任组长,工会何加军主席,宣传统战部王耀东部长、学生处葛晓华处长任副组长,军体部张平主任任总裁判长,徐卫东、胡晋、王军、王承志、张嘉、孙艺菲、管兰芳、马赫、高辉、申蕾、李颖卓、李宏璐、张净雯等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文体活动中心。       

(三)学校办公室为运动会提供办公用品,安排运输车辆。  

   (四)军事体育教学部负责运动会裁判工作。  

   (五)宣传部、信息中心、校广播室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六)保卫处负责运动会各单位座位划分、秩序维护工作。  

   (七)后勤管理处负责提供会场所需花卉。 

   (八)直属医院负责比赛期间受伤运动员救治工作。  

                                                       

 

                    文体工作指导委员会   

                     201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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