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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医药学院工会关于召开第二届“双代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知
日期:2016年01月12日 00:00  发布人:  浏览量: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校,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吉林医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结合工会工作安排,报校党委审定,拟定于2016317日至18日召开吉林医药学院第二届“双代会”第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全面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推行校务公开,落实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工会职能,在维护学校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巩固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调动积极性,发挥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会议内容

1.增补“双代会”代表及主席团成员;

2.听取和审议2015年度学校行政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2015年度学校工会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2015年度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5.讨论、审议《吉林医药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6.讨论或审议其它按规定须由“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会议时间

拟于2016317日、18日召开会议,会期一天半。

四、大会组织机构

成立吉林医药学院第二届 “双代会”第四次会议工作领导小组

  长:郑永奎

  员:何加军  王柳行  金连海  刘宇  徐卫东    王承志

五、大会代表提案征集办法

(一)提案要求

1.提案要严肃认真,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避免随意性。

2.提案要重点关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工作及长远发展建设。

3.提案要贴近现实,体现主人翁意识,合理表达个人关切和利益诉求。

4.提案必须由一名代表提出,并有两名以上代表附议签字后提出,非代表签字无效。

5.提案表述要简单明了,做到重点突出、观点明确、建议可行。

(二)提案时限

提案在38日前以代表组为单位,统一交工会办公室。提案表可在校园网工会网页职代会专栏中下载。

六、工作要求

(一)“双代会”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各代表组在本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于机构调整,临床口腔代表组并入附属医院代表组,其它代表组及代表除个别代表进行调整外,暂按原有代表组进行提案提交及参会。

(二)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做好动员,要充分调动大家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建言献策。

(三)“双代会”的代表要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提案符合实际,切实代表民意。各代表团及部门工会要认真做好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遵守大会纪律,按时参加会议。


吉林医药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表.doc
吉林医药学院第二届“双代会”代表名单.doc

 

 

                                                中国教育工会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

                                           二O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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