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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吉林医药学院第二届“双代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日期:2013年04月07日 00:00  发布人:  浏览量: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全面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经校党委同意,拟定于2013418日至19日召开吉林医药学院第二届双代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密联系迎评促建工作,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落实以法治校、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在维护学校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巩固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调动积极性,发挥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会议内容

1.听取和审议2012年度学校行政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2012年度学校工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2012年度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4.讨论或审议其它按规定须由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会议时间拟于2013418日、19日召开会议,会期一天半。

四、大会组织机构

(一)成立吉林医药学院第二届双代会第二次会议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薛连海  副组长:李然斌  组 员:金连海 何加军 徐卫东 张 艳 王艳玲 王承志
五、大会代表提案征集办法

(一)提案要求

1.提案要严肃认真,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避免随意性。

2.提案要重点关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工作及长远发展建设。

3.提案要贴近现实,体现主人翁意识,合理表达个人关切和利益诉求。

4.提案必须由一名代表提出,须两名以上代表附议签字后提出,非代表签字无效。

5.提案表述要简单明了,做到重点突出、观点明确、建议可行。

(二)提案时限提案在329日前以代表组为单位,统一交工会办公室。提案表可在校园网通知公告中下载。

六、工作要求

(一)双代会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各代表组在本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做好动员,要充分调动大家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建言献策。

(三)双代会的代表要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提案切实代表民意。各代表团及部门工会要认真做好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遵守大会纪律,按时参加会议。

 

 

                     中国教育工会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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