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截止2017年3月,学校第二届“双代会”任期已满。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全面落实依法治校,建议筹备召开吉林医药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开,代表合一,简称“双代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目标,以学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落实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在维护学校总体利益的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全面履行工会职能,维护广大教职工权益,充分发挥“双代会”在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把“双代会”开成一次民主、团结、奋进的大会。
二、大会任务
1.听取和审议2016年度学校行政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2016年度学校工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2016年度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学校第三届“双代会”委员会、学校工会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5.审议相关部门需提请“双代会”讨论通过的事项。
三、会议时间
拟于2017年3月16日至17日召开会议,会期一天半。
四、“双代会”代表、分工会主席产生办法和条件
第二届“双代会”代表资格、各分工会主席职务于2017年3月15日截止。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及分工会主席产生办法如下:
(一)选举办法
第二届“双代会”代表、分工会主席可连选连任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及分工会主席。“双代会”代表、分工会主席以分工会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由现任分工会负责人主持。没有成立基层分工会的单位要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由党总支书记组织进行选举代表工作。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在充分酝酿、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推荐产生候选人,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正式选举,当选人的得票数须超过应到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直属工会小组代表及组长产生办法同上,且条件一致。
(二)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1.大会代表人数拟按全校教职工总人数20%的比例选举产生,根据各单位实际可适当调整比例。
2.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校每个层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以教学为主的特点,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各单位应选代表名额见附件一)。
3.学校领导参加基层单位选举,但不占基层代表名额。筹备会还将特聘部分民主党派人士、教学督导组的专家列席会议。
根据学校各单位人员分配情况,本届“双代会”组成七个代表团,各分工会代表选举产生后,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学校工会指定各代表团召集人,召集人组织召开代表团会议,选举代表团团长1人,联络员1人。为便于工作,各分工会主席或工会小组组长可兼任代表团长。代表选举要于2016年11月25日之前结束。
(三)代表及分工会主席条件
1.代表凡是享有公民权的本校在职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关心学校改革与发展,胜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4.有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各项组织活动;
5.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教职工办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敢于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五、“双代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产生办法及条件
教代会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合称“双代会”委员会。
(一)候选人名额
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双代会”委员会拟由19名委员组成,按6%的差额,候选人为20名,设专职主席1人。
(二)产生办法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过反复酝酿,充分讨论产生出“双代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报学院党委批准后,由“双代会”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双代会”委员会产生后,由全体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工会主席。
(三)候选人条件
1.吉林医药学院工会会员、“双代会”代表;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对教育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并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做出成绩;
4.热心工会工作,甘于奉献、清正廉洁;
5.善于听取教职工意见,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受到教职工的信任和拥护;
6.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
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名额及产生办法
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拟由5名委员组成,差额1名,候选人为6名,设主任1人。候选人从熟悉财务工作和审计业务的代表中产生,方法与“双代会”委员会候选人相同。
七、大会主席团
大会主席团在“双代会”召开期间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设执行主席若干人、秘书长1人。
(一)主席团成员的组成
1.正式代表中的党、政、工、青、妇主要领导干部;
2.各代表团民主推选的团长。
(二)主席团名单由“双代会”筹委会将人选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审议后,正式提交“双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八、筹备委员会
“双代会”筹备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成立“双代会”筹备委员会,其人员组成为:
主 任: 郑永奎 蔡建辉
副主任: 张 印
委 员:何加军 苏春年 刘 宇 徐卫东 陈国辉 聂 翔
“双代会”筹备委员会下设五个专门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和职责如下:
秘书组:苏春年 何加军 孙国庆
朱楠楠
1.负责撰写和收集大会各类材料;
2.负责各类材料的意见征集、修改与送审工作;
3.负责各类材料的校对、编号、复印工作。
宣传组:徐卫东 孙爱国
郭天笑 王 军 王冬雨 吴殿春
1.拟定、书写与张贴宣传标语、横幅;
2.撰写大会信息简报和评论文章;
3.大会照相、摄像、报道等。
代表资格审查组:陈国辉
聂 翔 王承志 石 磊 王泰鹏
1.负责核算与分配代表名额;
2.收集代表名单,审查代表资格,反馈审查情况;
3.负责代表名单送审工作;
4.撰写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5.负责代表名单、资格审查报告校对与送交复印等。
提案工作组:刘 宇 王承志
王艳玲 朱楠楠
1.编制、复印并下发提案表;
2.收集代表提案;
3.审议提案并转发有关部门处理;
4.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提案承办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
5.督办提案并将提案处理结果反馈提案人;
6.进行提案评比工作,提高代表提案质量等。
会务组:何加军 王承志
朱楠楠 吴殿春 陈 蕊 王 辉
1.负责大会各项准备工作的协调与安排;
2.负责与上级工会等相关部门联络;
3.负责大会的通知、通报、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4.负责大会的各项服务工作等。
九、要求
本次换届选举是学校教职工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政、工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精心安排,认真做好代表选举组织工作。同时,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选举过程中出现不良现象,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各单位选举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同时按要求填写代表登记表,连同当选代表名册、选举情况报告、当选代表蓝底小二寸照片电子版一并报“双代会”筹备秘书组。
十、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会参照上述内容于学校“双代会”前召开本院职工代表大会
附件:
1.吉林医药学院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吉林医药学院第三届“双代会”代表登记表
3.吉林医药学院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名册
4.关于选举产生××(指选举单位)出席吉林医药学院第三届“双代会”代表情况报告(模版)
附件1,2.docx
附件3学院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名册(空).xls
附件4报告模板.docx
吉林医药学院工会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