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及时有效解决教职工实际困难, 促进教职工队伍稳定,创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结合省总工会、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员工诉求中心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决定成立吉林医药学院教职工诉求中心。现通知如下:
一、 机构名称
吉林医药学院教职工诉求中心
二、 机构组成
主任: 学院党委书记 薛连海
副主任: 何加军、王柳行、聂翔、陈国辉、王舒然、
林长英、刘宇
成员: 工会、相关职能部门、各基层分工会。
教职工诉求中心办公室设在工会,由工会负责职工诉求中心的日常工作。各分工会主席(负责人)为诉求中心联络员,负责及时反馈各单位教职工思想动态、精神压力及需要学校帮助解决的问题。各职能部门根据诉求内容指定相关责任人处理解决。
三、工作职责(详见《吉林医药学院教职工诉求中心工作条例》)
吉林医药学院教职工诉求中心工作条例.docx
中国教育工会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